第一章 会 名 第一条 本会定名 “ 交通大学河南校友会 ” ( 英文译名为:Jiaotong University Henan Alumni Association ) 。 接受 “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” 的指导。 第二条 交通大学河南校友会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正式登记注册为社团法人。
第二章 宗 旨 第三条 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、团结和合作,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,共同为振兴中华,为河南省的发展,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。 第四条 积极引进转化母校教育、科技成果,促进母校与河南省广泛的联系,加强交大与河南省在经济建设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。
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河南省工作、生活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交通大学校友: (1)各个时期西安、上海、西南、北京、新竹交通大学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进修生; (2)曾在西安、上海、西南、北京、新竹交通大学任教、任职者; (3)西安、上海、西南、北京、新竹交通大学聘请的兼职教授、访问教授、 顾问教授、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; (4)高校合并时并入各交大的其他院校校友。 第六条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校友,经与本会联系,承认本会章程,填写登记表,缴纳会费,即为本会会员。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: (1)在产生本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选举和被选举权; (2)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时,有建议权; (3)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 (4)可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,优先取得本会与母校引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权。 义务: (1)遵守本会章程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 (2)关心本会工作,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 (3)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,促进河南省与母校的交流与合作; (4)积极向本会网站投稿、向总会投稿,积极提供校友信息,及时缴纳会费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。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 (1)修改本会章程; (2)选举理事; (3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 (4)决定终止事宜; (5)决定本会的方针、任务和其他重大问题。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示通过方能生效。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,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。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,其职责为: (1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; (2) 选举产生常务理事; (3) 提名增补调整理事、常务理事并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; (4)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 (5) 推举德高望重的老学长为本会名誉会长、名誉理事或顾问、特别顾问; (6) 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校友会主要领导成员; (7)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,计划及重大问题; (8) 研究推荐下届理事会理事名单,交由下届会员大会选举表决; (9) 理事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若干人、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。 第十三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,由秘书长提名,常务理事会通过。 第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。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,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,对理事会负责。 第十七条 会长是本会的法人代表,任期五年,可以连任。 第十八条 会长的职责是: (1)对外代表本会; (2)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; 第十九条 秘书长任期五年,可以连任。秘书长的职责是: (1)对会长负责,主持校友会日常工作; (2)提名副秘书长人选; (3)定期主持召开秘书处工作会议,讨论、处理校友会日常工作。 (4)提名、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; 第二十条 本会在郑州设立校友会秘书处,为校友会常设办事机构。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,担任本会校友联系、校友接待,网站维护等日常事务,并在省内有关地市设立校友联络处。
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。 第二十二条 接受校友和各界友好人士及企业的捐赠。
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议同意,并报社团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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